西安电大现代教育工作站关于《基础会计》课程试验的通知
为进一步规范《基础会计》课程实验程序,完善教学管理,现将参加《基础会计》课程实验的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实验目的:
基础会计实验是对学生会计基本技能的训练,旨在提高学生实务操作能力,达到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。
通过《基础会计》课程实验的教学,使学生掌握的会计基本方法与技能主要有:
(1)审核原始凭证的方法与技能; (2)填制专用记账凭证和编写各类经济业务会计分录的方法与
技能; (3)开账、过账、结账的方法技能; (4)编制试算表,进行账簿记录试算平衡的方法技能; (5)账簿错误记录更正的方法技能; (6)按规定标准计算和分配共同性费用的方法技能; (7)计算产品成本的方法技能; (8)掌握常用的账务处理程序; (9)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方法技能。
二、实验要求:
基础会计实验课在面授课程结束后安排开出,原则上每学期16—18周实施并完成。共计18学时,占课程总成绩的12%。实验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。凡实验未完成者,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。
三、组织单位
《基础会计》课程实验由西安电大财经教学部金融会计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。
四、试验时间
2010年6月27日 8:00—20:00
联系人:
87898109司老师
81971059王老师
西安电大现代教育工作站
2010年6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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